被滥用的拟人


修辞中的经常采用“她”这个物主代词来形容物体、地点等客观存在的状物,使得被描述的事物更加形象生动,我们就称之为拟人修辞,这种写法看似精妙,把事物赋予人的感情、人的思想,让状物显得更加活泼,可是这种修辞就在精妙之中藏着看不见的引导性,以某一种微妙的方式引导着读着下意识地去将“她”与状物结合,这种方式在现在的广告中被滥用地尤为普遍。

不是在说广告中存在着不合理,当然我也没有资格去评判广告的文案设计,只是说说说拟人修辞手法在被广告滥用之后,对人所产生的畸形认知。

拟人被滥用之后,就成了一种物化人类的、固囿思想的写法。我们经常把美好的事物称为“她”,描述对她的热爱,迷恋或者不舍,描述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感情,以及事情发生后当事者心理上的具体的痛苦,让读者对比自己的经历也能有所感同身受,能让文字跃然于纸上,读起来有种代入感,可谓是文章成功了一半。可这也让读者产生了一种错觉,觉得“她”这个人称代词可人可物,进一步下意识地认为女性所代表的也是可人可物,混淆了女性跟事物之间的界限,认为女性即等于事物。再进一步的,就会出现现在社会中常见的家暴、歧视、性侵等等,将女性作为自己财富的一部分,忽视女性的尊严,没有当作一个有血有肉、有情有理,与自己同样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来看待。

这种区别对待,从古代就开始出现“裹脚”,使得天下女性都深受其害。这种现象即使:男性是社会中规则的缔造者,而女性只是男性在附属品。最近非常火热的女权运动,这是一种人类理性意识、自我意识升级提高的过程,将女性的地位提升到与男性同等的地位,一样有独立的尊严和思想,女性可以从政,可以从商,可以读书也可以在家教子,这都是作为独立人格的自由选择,而不是强加在女性身上的束缚的枷锁。而国内的很多女权活动让人啼笑皆非:女性不需要女性不可以生孩子、生了孩子不能随父姓、甚至说女性不可以结婚 … 那这种“不能”还只是停留在把女性人称代词“她”替换成“他”的层面上,浅薄的以为只要把代词换了就能解放女性。人权的解放,都是人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,而非强制人不去做某些事情。假使我想做某事,但所谓的道德、主义,不让我去做,我就会觉得我被这种意识所控制,我不再是一个独立自己,我被迫的选择本质上是某些组织借由我想去达到的某种目的。

我并不是在批判言论自由,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权利,都有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选择,而我想表达的,是在你自由的说出的话语中,隐藏的词语会刺痛到他人,也会因为言论的扩大潜移默化对社会和人类的影响,不要以自己无法驾驭的修辞来彰显自己的文学修养,也不要拿自己无法消化和理解的言语在社交恐惧中放大。我们接受到教育中,我觉得最基础最重要的是对文章的阅读和理解,无法读懂对方想表达的含义,很难能建立自己的世界观,即便是我们看到的、听到的事情已经给我们建立起了不同的对世界的看法。

我以话剧《他有两把左轮手枪和黑白相间的眼睛》的几句台词作为结尾。

我没吃过糖,
以为盐就是糖;

我没穿过高跟鞋,
以为踮起脚走路就是高跟鞋;

我没被爱抚过,
我以为打和骂就是爱抚;

我没有选择的权利,
我以为别人给的就是我想要的。